这是针对英文原版页面的中文翻译。

纠正我关于法国法律的错误

多年以来,我在演讲中说到法国有一种受法律制裁的犯罪:拥有一份可以解密 DVD 视频的自由软件。视频的加密是 DRM(数字限制管理)的一个例子,它是 设计来限制用户 的恶意功能。

这是 Sarkozy DADVSI 法律被采纳时就是这么说的,但是我最近了解到 Conseil d'Etat 引入一些例外。事实上,解密和播放 DVD 的自由软件在法国是合法分发的——而不象在美国,这种软件被 1998 年的著名法律——数字千禧版权法案——审查。

然而,该法案是否适用于其他 DRM 的情况还不清楚。危险的情况是复杂场景会专门禁止自由软件播放蓝光碟片而只允许使用专有软件。因此,虽然在法国使用可以播放 DVD 的自由软件不是犯罪,但是拥有播放蓝光碟片的自由软件是否是犯罪还未有定论。

拥有这种软件当然不是 错误。非自由软件才是错误;可播放视频、或干任何其他事情的唯一符合道德的软件是自由软件。这里的问题是法律本身错了。不过,只要法律还在,如果你在法国是个持不同意见者,那么你应该把这种程序藏起来。

当我第一次有处理 DVD 的驱动时,我决定不安装播放 DVD 的自由软件的原因就是法国法律。我经常去法国,我担心有人可能想让我入狱,以此来吓唬网络公民。我拒绝拥有任何非自由软件,我唯一的选项就是不使用 DVD 的功能。因此,我完全不能播放加密 DVD。

现在我知道带着 libdvdcss 来法国不会入狱,我也许会安装一份,这样我就有播放带 DRM 的 DVD 的选项了。

不过,我不会那么做。我已经习惯了避开加密 DVD,这样就不会给好莱坞送钱——他们会用这些钱去游说通过恶略的法律,比如 SOPA。为什么要改变呢?